本報訊 記者欒嵐報道 過去老百姓告狀、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可能會因為缺乏直接證據(jù),被擋在法院大門外。如今,類似的故事已經走進歷史,2016年1月,作為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所轄市,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啟動改革工作。過去的兩年,市縣兩級法院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鐵嶺市兩級法院對所有來法院訴訟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執(zhí)行及國家賠償案件一改過去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所有案件百分之百予以登記,對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立即正式立案,對符合立案條件僅欠缺必要訴訟材料的案件及時指導當事人補充必要的證據(jù)材料,對不屬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記范疇的案件,在第一時間向當事人做好充分的解釋和說明工作,并告知當事人到相關部門解決爭議或糾紛。
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統(tǒng)計中有個讓人驚喜的數(shù)字,全市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5%,“立案難”問題基本解決。
同時,鐵嶺市有序推進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將全市行政案件集中到銀州區(qū)人民法院和昌圖縣人民法院審理,實現(xiàn)司法管轄和行政管理有限分離,確保司法公正。多年累積下來的行政糾紛案件均順利進入司法程序,讓老百姓找到了說理的地方。
還有5%的矛盾糾紛不能立案,怎么辦?鐵嶺中院也給出了清晰的回答——人民調解。例如,昌圖縣法院制定了《昌圖縣人民法院立案調解制度》《昌圖縣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團體或基層組織協(xié)助調解和執(zhí)行管理制度》等,從不同層面、不同視角來規(guī)范人民調解工作,還與昌圖縣司法局專門聯(lián)合制定了《關于加強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銜接工作的實施方案》,與交警、縣醫(yī)院等部門就交通事故案件及醫(yī)療糾紛案件形成訴與非訴相銜接的聯(lián)調機制,及時化解了大量糾紛,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