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中院院長吳廷飛
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省、撫順市委以及上級法院關于積極穩(wěn)妥推進司法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遵循“依法、有序、穩(wěn)妥、準確”的原則,從2015年率先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穩(wěn)步推進司法體制各項改革,取得了較好效果。
撫順中院向省高級人民法院主動請纓,承擔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任務,制定了具有撫順中院特色的改革方案,經省高院批準于2014年12月正式開始實施,2015年年初即按照新的審判模式開展審判工作。推進改革過程中,該院對合議庭實行“扁平化”管理,還權于合議庭,合議庭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由審判長簽發(fā);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外,院長、副院長、庭長對其未直接參加審理的案件不再審核簽發(fā),取消了層層審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實現(xiàn)了“由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既定改革目標。2017年年底,該院進一步開展了法官員額制改革,法官員額比例下調為28%,為全省中院最低。
目前,該院的改革試點經驗兩次在全省法院院長會議上進行交流,省人大、撫順市人大、市政協(xié)視察組對該院的改革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多個外地法院前來取經學習。
為了通過改革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在改革過程中,該院著力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制定了《合議庭工作規(guī)則》《專業(yè)法官會議工作規(guī)則》《審判長管理暫行辦法》《案件質量評查辦法》等10余項改革配套制度,努力在解決好“放權”問題的同時,重點解決好“控權”問題特別是通過修訂《錯案責任追究辦法》和績效考評方案,啟動了員額退出機制,一個合議庭發(fā)生一起錯案,或發(fā)生兩起瑕疵案,解散該合議庭,審判長免職,辦錯案或瑕疵案的員額法官退出員額。
通過改革實踐,審判質效大幅提升。2014年、2015年綜合績效考評均列全省第二位。撫順中院一審民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shù)由原來的180天縮短到80天左右,二審民事案件也由80多天縮短到35天左右,申請再審案件2015年當年就下降了47%,經審判監(jiān)督程序改發(fā)案件同比減少74.2%,省高院提起再審案件同比下降56%。
來自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莊嚴承諾:
撫順中院將堅持改革方向和問題導向,把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作為下一階段改革的重點:深入推進法官業(yè)績評價體系建設和內設機構改革,健全“有進有出”“能上能下”的員額法官進退機制;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督查問效,著力解決改革推進不到位的問題;大力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推進司法大數(shù)據(jù)深度應用。以改革的成效,為撫順市兩級法院新時代實現(xiàn)新作為、新氣象提供最堅實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