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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忍分,還是不能分?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石健 | 發(fā)布時間: 2017-02-10 08:55
法律視角聚焦名畫何去何從
 
  時間回到上世紀五十年代,彼時正值全民建設社會主義掀起新高潮。曾被譽為“金陵三杰”之一的著名畫家柳子谷在鞍山創(chuàng)作了一幅名為《山村新貌》的長卷。此后,該畫躲過文革浩劫得以保存。然而在柳子谷去世后,《山村新貌》的命運發(fā)生改變。因為家族對畫作的分割存在異議,最終走向法庭。那么,家族糾紛的原因是什么?畫作未來何去何從?帶著疑問,記者對相關人士進行了采訪。
 
  知識普及:長卷,是中國畫獨有的繪畫表現(xiàn)形式。奧運會開幕式的長卷,讓世界人民認識了這個中國藝術品種。長卷,是經中國特有的接裱技術,將多幅畫接貼襯紙上,形成一個整體,卷軸保存。后有藝術家利用中國畫這一藝術特點,將畫直接分裱成多幅作品,一是便于作品保存,二是拓展了作品表現(xiàn)形式。
 
  柳子谷簡介:“抗日縣長”奔波呼號為國難
 
  柳子谷是個全能型的畫家,山水、人物、花鳥皆長,尤精蘭竹。蔡元培稱他為“畫竹圣手”,坊間另有“板橋第二”的贊許;于右任稱其繪畫作品“可以起近代之衰!”以畫賑災,是近代畫家的一個傳統(tǒng)。關心社會、深具同情心的柳子谷也不例外。1933年,江北大水,柳子谷畫竹百幅,義賣賑災,救災組織授贈他“急公好義”錦旗一面??箲?zhàn)初,柳子谷應湖南省主席張治中之邀,出任通道、綏寧兩縣縣長。他勵精圖治,也曾賣“竹”救災,然而在抗戰(zhàn)節(jié)節(jié)敗退的大形勢下,他一個小小縣官又能如何?兩年后他終于棄官輾轉到重慶。1948年,他看到南京政府氣數(shù)已盡,辭職返回江西家鄉(xiāng)。
 
  源起:從捐到分的紛爭
 
  “我們無償完好保管58年,終因質疑‘獨吞’成被告。”柳子谷之女柳詠絮告訴記者。
  《山村新貌》畫創(chuàng)作完成于1958年。伴隨著柳子谷舉家南遷濟南,《山村新貌》被留在了沈陽,留在了柳詠絮夫妻的身邊。在夫妻二人的悉心呵護下,柳子谷先生的二幅巨作都躲過了文革的劫難。1984年,柳子谷的另一幅27米長卷《抗美援朝戰(zhàn)爭畫卷》,經柳子谷先生之手,親自捐贈給了國家軍事博物館。不久,柳子谷便離世。
  1990年,在柳子谷夫人離世后,在長子柳明湖的主持下,將柳子谷的遺作畫分5份,歸子女們各家分持,由柳詠絮保管。她后將《山村新貌》這幅作品拿出來告訴大家,希望完成父母遺愿,請求其他兄弟姐妹在同意將該畫捐贈國家的協(xié)議上簽字,還是繼續(xù)由柳詠絮暫時保管。
  1996年,保管人成為6人,原本單一的“捐贈”協(xié)議,也變成了“捐或賣”,但是在“賣”的后面做了“還給父親”的限定。27年來,《山村新貌》一直在柳詠絮夫妻的呵護和努力下,靜靜地等待著“回家的路”。2016年12月,柳詠絮獨家捐贈價值過千萬的藏品,在柳子谷的家鄉(xiāng)江西玉山縣合作,在玉山縣博物館內建成了“柳子谷紀念館”。但因受《山村新貌》案的牽連,捐贈藏品都被法院封凍在銀行保管箱,該畫也因被法院判賣個人,無法完成27年的“捐或賣”中“捐在先,賣在后”的家族協(xié)議,無法踏上回歸家鄉(xiāng)的路。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讓這幅畫從捐贈走向個賣?柳詠絮之女滿懿告訴記者,原本是因為一句笑談。
  原來,一句笑談“要她200萬”,終成法院判決書上的畫價。記者了解到,《山村新貌》畫起訴時的價位是100萬。這個數(shù)字源于家族內部。當時,因柳詠絮在三名原告放棄27年前的“捐給國家”的原始約定,要賣畫給畫商,便提出自買該畫捐國家。經柳子谷的次子柳楠湖在中間協(xié)商后,家族內定價102萬。就在柳詠絮全家在籌集資金的時候,柳子谷的長孫柳河懷疑柳詠絮捐畫是假,其女滿懿再次轉手賣畫是真,便讓其父柳明湖率兩位原告,以防“獨吞”為由,再次撕毀家族協(xié)議,起訴到沈陽市和平區(qū)法院。在一審的第一次開庭和第二次開庭中間,柳子谷的長孫在商討以多少價位再來讓柳詠絮收購時,柳楠湖一句“要她200萬”終成為法院一審二審判決書價位。200萬,讓柳楠湖徹底無語。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一句話,竟成為法院定價的依據(jù)。
 
  焦點:到底是不能分還是不忍分?
 
  滿懿告訴記者,2013年10月,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平均分割”。被告在一審答辯中,當庭表示同意“分割”。在原告、被告都同意“分割”的情況下,原告開始轉向,極力回避“遺產分割”的第一步“實體分割”。提出各種不能進行“實體分割”的理由。對此,滿懿提出觀點,合久必分,《山村新貌》畫系7.5米的中國畫長卷式表現(xiàn)方式,原本就是由多幅接裱成一體的。畫作完全可以選擇“分裱分存”的方式,完成原告、被告此次因家族持有人的不同主張而引發(fā)的“分割”請求。分久必合,待家族意見取得一致后,可以依舊以“分裱”方式由國家博物館整體收藏。原告柳明湖在二審時當庭表明:不賣,當傳家寶。那“實體分割”就不會產生經濟價值,更不會有“貶值”。既然如此,“實體分割”后,“山”畫同意捐贈的部分收藏于“江西玉山柳子谷紀念館”,“山”畫的其他部分分存各家,等待國家收購。原作展出時,經持有人同意,個人收藏部分同時到展,其藝術價值并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原告如果改“平均分割”的訴訟請求為“一家獨購”,應另案另訴。
  對此,滿懿期待國家資助政策的早日出臺。伴隨著老藝術家的離世,藝術家后人的遺產紛爭在當今一切向錢看的意識下,在一些畫商的慫恿下,不斷出現(xiàn)在各地的法庭上。據(jù)悉,國家藝術基金會一直在探討國家收購方案,期望在國家的支持下,在國人的協(xié)力下,讓《山村新貌》能完成國家收購,留在中國,留在玉山,避免流失到日本,也望逐漸遠去的親情能有回歸。
 
  探討:名畫到底該何去何從?
 
  名畫何時才能踏上歸途?柳詠絮告訴記者,1956年,柳子谷應邀來到沈陽師范學院美術系任教。他除在課堂上教書育人、傳授技藝外,還與軍旅畫家滿健,利用三年時間創(chuàng)作了27米長的史詩性中國畫《抗美援朝戰(zhàn)爭畫卷》,此畫作回答了當時畫壇爭論的中國畫能否反映現(xiàn)實的問題,并入選《中國畫百年經典》。滿健是從沈師舉辦的教師作品展覽上,認定柳子谷為自己的創(chuàng)作伙伴,與其共同創(chuàng)作了《抗美援朝戰(zhàn)爭畫卷》。1983年,兩位老人共同將此畫捐給國家,現(xiàn)收藏于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
  談到《山村新貌》這幅作品,柳子谷之女柳詠絮說,1960年,其父受省教育廳委托到鞍山師范學院支教時,隨同師生一起到遼陽核伙溝的梨皮峪寫生,收集素材,畫山村里的新人新事新面貌。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發(fā)展變化所感染,和同事們一起利用教學課余時間,在宿舍兼辦公室的空間里整理素材,大家利用各自的藝術特長,分別創(chuàng)作反映農村新面貌的繪畫作品。支教工作結束后,他回到沈師繼續(xù)利用課余時間完成自己的繪畫作品,再次創(chuàng)作出了7.5米長的《山村新貌》,引起業(yè)界轟動。后有多名專家學者感慨此幅作品,是一幅反映社會主義新農村新面貌敘事性的風俗畫。柳詠絮說,深入生活是其父的一貫追求??梢哉f,無論是從歷史的角度,還是從畫作本身的藝術價值,都是極高的。
  對此,柳子谷的子女們對于畫作的處理意見,在1990年就達成“捐給國家博物館”的共識,直到2013年10月13日,因猜疑,同意將畫作捐贈國家的家族協(xié)議再次被撕毀,原告提出“平均分割”的訴求,將不改“捐獻初衷”者送上了被告席。念及此案是家族間因不同處理意見而形成的糾紛,不想繼續(xù)擴大事件影響范圍。滿懿介紹說,在第一次按程序做司法評估時,作為被告是積極配合法庭做搖號選擇評估單位的。因為第二次評估鑒定單位是由原告自己尋找的,僅北京來沈陽的路費就高達1.5萬,原告被告都覺得要價不公,家族已經有轉讓協(xié)議價格,起訴也是按100萬提交的訴訟費。在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同意意見的情況下,鑒定被終止。一審給出了“200萬判歸一個人”。被告柳詠絮在代大家保管的同時,一直在籌建“柳子谷紀念館”想讓《山村新貌》回歸故里。為了不讓畫作流失,被告上訴二審,反對個人收購,被迫同意“分割”,期望通過“分裱”的方式,為國家保留一段“山”畫,為將來的“合裱復原”留下一個機會。“也期望在不忍判決‘分割’的情感下,為國家收購‘山’畫創(chuàng)造一個等待的時間,也為家族自己解決糾紛創(chuàng)造一個‘和解’的時間。”滿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