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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謀殺重病兒子的無助父親辯護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石健 | 發(fā)布時間: 2017-03-22 09:48
  開欄語:3月起,《遼寧省法律援助條例》正式實施。這對于百姓來說是一大利好消息;對于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來說,則是一項重大突破和進步。為之叫好的同時,則需要更深入地挖掘發(fā)生在百姓身邊的法律援助好故事。即日起,本刊開設《遼寧法援好故事》專欄,為讀者講述發(fā)生在身邊的感人法援故事。
 
  案情回顧:2016年6月30日盤錦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了盤錦市人民檢察院指派的王海(化名)故意殺人案,最后指定張涵擔任本案辯護人,之后的法院階段也是由其擔任辯護人。作為盤錦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師,最經常辦理的刑事指派案件就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但是在張涵了解到王海故意殺人案的整個事件時感到非常吃驚,不是因為案件有多慘烈,而是案件背后的故事讓人唏噓不已,這讓張涵決定一定要竭盡所能地為王海辯護。
  時間回到十多年前,王海和很多普通人一樣到了適婚年齡,婚后和妻子感情非常好,不久兒子出生了,兒子更為整個家庭增添了喜悅。但是孩子在6個月大的時候開始逐漸表現(xiàn)出了異常,孩子的頭經?;蝿?,有時還抽搐。王海夫婦發(fā)現(xiàn)孩子異常后就到醫(yī)院就診,孩子被診斷為先天性小兒抽搐癥,夫妻倆到處求醫(yī),十多年來給孩子治病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積蓄還負債累累。
  “孩子的病情不但沒有減輕還不斷加重,孩子年滿14周歲了還不會說話,而且經常性抽搐,時常整夜不能入睡,犯病時需要有人時時刻刻地照顧。”張涵介紹說。王海為了掙錢給孩子看病常年在外打工,照顧孩子的重擔就交給了妻子。孩子犯病時非常痛苦,王海的妻子曾經有一次因為無法承受孩子的病痛拿菜刀砍傷了自己的手腕試圖自殺,被家人發(fā)現(xiàn)后及時送往醫(yī)院救治才撿回了性命。王海一方面因為孩子的病痛非常痛苦;另一方面他也非常擔心妻子,犯罪動機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慢慢滋生了。最終在孩子又一次抽搐發(fā)作時,孩子痛苦地指著自己的頭部,看著王海流眼淚。王海在那一刻下定了決心,準備實施自己早已經有了的計劃——把孩子送走后自己自殺。
  張涵表示,在了解完細節(jié)后開始搜索可以讓王海被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他首先讓王海的妻子盡可能地搜集給孩子看病的病志以及花銷票據(jù)。讓王海的村委會開具了證明王海一直盡心盡力照顧孩子的相關證據(jù)。然后又讓王海的妻子到醫(yī)院調取了她曾經因孩子而自殺未遂的住院病志。請王海的妻子出具了對王海的諒解書。卷宗里還有一個長達幾頁的聯(lián)名信,幾乎所有的村民和親戚都在聯(lián)名信上署名為王海求情,請求法院輕判王海。
  根據(jù)以上幾點,張涵從五個方面為王海進行了辯護:一是被告人王海想要用觸犯刑法并犧牲生命的代價來結束受害人的病痛,也希望借此減輕家庭沉重的經濟和精神壓力,其本意是善良的。犯罪動機主要是一個父親不忍心兒子長期受病痛折磨,實施該行為屬于受現(xiàn)實逼迫的無奈之舉,主觀惡性小。二是被告人在受害人生前完全盡到了一個父親的義務。為了給受害人看病,漂泊在外打工掙錢,傾其所有給受害人看病,平時對受害人也是疼愛有加,是一個好父親。三是被告人存在類似自首的情形。四是被告人監(jiān)視居住期間表現(xiàn)良好,在身體狀況還不太穩(wěn)定情況下便自動到辦案機關報到,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五是受害人的近親屬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親屬、朋友、鄰居均對犯罪嫌疑人表示諒解,出具了諒解書,從此可見,該案件不是一個惡性事件,沒有惡劣的社會影響。另外,在實際操作中也有類似的犯罪在法院量刑上都判處得較輕,張涵找到大量關注度較高的典型案例,提供給了法官。
  在張涵和檢察院、法院溝通時,檢察官和法官對該案也都深表同情,表示盡可能地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在量刑上給予從寬從輕的處罰。最后,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王海觸犯故意殺人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王海以及家人對這個結果都非常滿意。
 
  援助心語:這個案子我盡心盡力地做了很多工作。在我第一次會見王海時,我看到的是一張絕望的臉,他長時間地沉默或者哭泣,拒絕交流。那天,我沒有從他口中得到任何信息。為了讓他打開心扉,我只能試著和他的家人聯(lián)系,我聯(lián)系上了她的妻子后,把他的情況回饋給她。這樣反復多次之后,他們才慢慢接納了我,并且協(xié)助我為該案搜集證據(jù)。雖然在搜集證據(jù)的時候也是困難重重,但是在開庭之前還是準備好了充分的證據(jù),這為后來庭審取得不錯的結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此,我希望社會對于像王海這樣的人群給予更多的關注。他的案子在我這里算是圓滿地畫上了一個句號,今后我也會一如既往地把專業(yè)精神和責任心投入到法援案件當中,不斷學習新知識,豐富自己,更好地為百姓服務,不負法援律師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