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里的矛盾糾紛,大多是因瑣事引發(fā)的,基本屬于“小事”,但辦案人從不把這些糾紛當小案來對待,認真處理每一件“小事”,一次解決不了就再上門,最終修復了鄰里關系,維護了鄉(xiāng)村和諧。
辦案人:任意飛
職務: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楊木川人民法庭負責人
“法官,我和您說實話,把苞米稈放在他們苞米倉那地方,我確實是有意的,但是上次您來調(diào)解后,我已經(jīng)把堵水洞通開了,可他現(xiàn)在還不依不饒?!?
“誰不依不饒了,你說得好聽,墻里堵的東西倒是挪走了,墻外的苞米稈還堆在這兒,前幾天下雨俺家都成什么樣了,地里全是水,路都沒辦法走,來來咱們讓法官評評理到底誰做的不對?!?
這是我第二次到村里調(diào)解村民張某和李某的矛盾糾紛。二人是這個村一起相鄰排水糾紛的當事人。兩家系前后院鄰居,二十年來一直小矛盾糾紛不斷,斷斷續(xù)續(xù),彼此積怨逐漸加深。
原告張某前院與被告李某后院的菜園子相連,西側是一個小山坡,有一道自然形成的排水溝,被告李某家菜園子后墻留有一個排水洞,以便山水排出。
一個多月前,李某將排水洞用石頭和雜物堵住,導致山水流入張某家中,為此張某訴至法院。當時,我第一時間與李某進行了溝通,經(jīng)過耐心勸解,做通了李某的工作,李某表示會將石頭和雜物移除。幾天前,張某告訴我李某還未全部移除石頭和雜物。于是我決定再次到現(xiàn)場進行調(diào)解。
我和法官助理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李某確實已將排水洞內(nèi)的石頭和雜物移除。但洞口處堆放了許多苞米稈。
面對情緒激動的二人,我和法官助理分別對二人進行勸解。通過嘮家常的方式,使二人心情逐漸平復,漸漸敞開心扉,打開了話匣子。
原來二人因相鄰排水問題在二十年前就打過官司,當時法院出具了調(diào)解書。李某說,自己外出打工多年,才回來兩年,張某老找茬,其大門口的樹葉全飄到自家菜園中,故一時生氣將排水洞堵住,又將一些苞米稈垛放在挨著張某家苞米倉的墻邊。
我了解到,今年60多歲的張某與89歲的老母親居住在此。而50多歲的李某獨居于此。兩個人的家庭都遭遇過不幸。我想,遠親不如近鄰。兩人本來都有著不幸的遭遇,作為鄰居本應互相理解與幫助,卻因產(chǎn)生隔閡而矛盾頻發(fā)。我在充分了解矛盾的癥結后,在釋法明理的基礎上,耐心細致地給兩名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明白雙方家庭的不容易,建議以后有問題要及時溝通,不可互相置氣,導致心里積怨。最終,雙方打開心結,同意各讓一步,李某表示會遵守調(diào)解協(xié)議,將排水洞留出,也會將妨礙通風的苞米稈堆挪走。張某表示會將大門口處妨礙李某家的樹砍掉,雙方在互相理解中握手言和。
像這樣的小矛盾糾紛,在村屯中時常發(fā)生?;猬F(xiàn)代版“三尺巷”,讓積怨多年的鄰里握手言和,我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