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石健報道 日前,丹東市司法局就嚴禁違規(guī)操辦或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等問題提出要求,做到早提醒、早預防。明確提出全體黨員干部要自覺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違規(guī)操辦或參加各種名目的“升學宴”“謝師宴”;嚴禁借子女升學名義違規(guī)宴請管理服務對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務的人員;嚴禁借子女升學之機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嚴禁用公款報銷或者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升學宴”“謝師宴”費用、子女學習費用等;嚴禁用公車送子女入學。同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肅查處違規(gu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