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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 “演大戲”,詐騙十多萬

來源:遼寧法制報 | 發(fā)布時間: 2017-08-16 13:44
  辦案人:吳娜
  職務(wù):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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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審理了一起詐騙犯罪案件,四名被告人扮演不同身份的人,“一條龍”行騙,騙走被害人12萬余元。這四人中有兩人曾因詐騙犯罪被處罰。
  案件的情況是這樣的:于某、王某、張某、薛某于2015年五六月份來到寬甸滿族自治縣。根據(jù)事先預(yù)謀,于某負(fù)責(zé)扮演“老中醫(yī)”的孫子,張某負(fù)責(zé)扮演曾在“老中醫(yī)”處看病的患者,王某負(fù)責(zé)扮演問路人,薛某負(fù)責(zé)駕駛汽車及跟蹤被害人行蹤。同年7月的一天,在寬甸滿族自治縣某小區(qū)附近,王某通過聊天了解到居民陳某身體有病,到很多地方看病都沒治好。王某有意接近陳某,并告訴陳某自己也患有與陳某一樣的病,并對陳某說,聽說附近有位“老中醫(yī)”專能治這種病,假裝向陳某詢問“老中醫(yī)”的地址,而陳某并不知道這位“老中醫(yī)”,這時,張某隨后出現(xiàn)稱知道“老中醫(yī)”的住址,并說服陳某一同前往。在一家診所前,于某出現(xiàn)了,他自稱是“老中醫(yī)”孫子,以破財消災(zāi)的方式誘騙陳某。陳某在對方的忽悠下,拿出全部積蓄用于消災(zāi)。最終四人成功騙取陳某現(xiàn)金12萬余元。之后,于某和王某又去了山東繼續(xù)行騙。2016年初,兩人被當(dāng)?shù)鼐阶カ@。
  2016年年底,于某等四人在寬甸縣的詐騙案件告破。今年4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判決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與原判決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與原判決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八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七萬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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