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事干得是缺德,咋收拾我都認……”8月12日中午,被警方抓獲的岫巖滿族自治縣男子鄒某得知自己偷柴油的車系救災車輛后,不斷用手猛敲自己的腦門兒。隨后,鄒某提出的請求讓辦案民警驚訝:“你們得重點處理我!”
岫巖滿族自治縣公安局石灰窯派出所所長王振榮告訴記者,“8·4”洪災發(fā)生以來,石灰窯派出所在全力搶險救災的同時,加強社會面治安巡邏防控,采取屯警街面、晝夜巡防等措施,嚴厲打擊趁災竊搶等違法犯罪活動。
8月11日10時許,王振榮帶領民警周明會到洼溏村調處矛盾糾紛時得知,停放在路旁的挖掘機油箱內柴油被盜。由于此案發(fā)生在災后重建的特殊時期,社會影響惡劣,雖然司機因案值小沒有報警,但王振榮決定主動出擊。
8月11日晚,王振榮安排防控隊員在挖掘機附近架網(wǎng)布控。8月8日凌晨2時許,防控隊員反饋信息稱,有人從挖掘機油箱內抽走3壺油后駕車離開。民警立即出警卻沒有發(fā)現(xiàn)車輛蹤跡,經(jīng)查,嫌疑車輛系龍寶峪村村民鄒某所有。
8月12日中午,鄒某駕車回到家中,剛進院就被民警當場抓獲,并在其駕駛的微型車內發(fā)現(xiàn)3個裝滿柴油的塑料壺及一根導油管。
經(jīng)訊問,29歲的鄒某對自己盜竊柴油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jù)其交代,8月6日晚,他在回家途中看見一臺挖掘機停放在路邊沒人看管,便心生邪念,用油管將油箱內柴油導出一塑料壺,偷回家中存放。8月8日,他以同樣的手段盜竊柴油3塑料壺。
當從民警口中得知他偷油的挖掘機是救災車輛時,鄒某后悔不迭,連稱自己“不是人”,后悔自己干了“缺德事”,并請求警方“從重處理”。
鄒某兩次盜竊柴油100余升,價值為500余元,警方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并處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