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孫程超報道 一名男子看到民警查酒駕,竟然在距離崗口100多米時,把車丟棄在路中央,撒腿就跑。早已等候在路口的民警立即追過去,將跑出20多米的男子抓獲。詳細一審,民警發(fā)現(xiàn),這名男子身上的事兒可不少。8月16日下午,鞍山市公安局交管局鐵西大隊民警王洪向記者介紹了事情的經(jīng)過。
8月16日零點左右,鞍山市交管局鐵西大隊民警在鐵西虹橋崗查酒駕。零點10分左右,一輛黑色轎車從西向東行駛過來,當車行至距離崗口大約100米的地方,司機突然在路中間停車,下車就開始逃跑。
此時,在司機身后的街口處的兩名民警看到男子逃跑后立即追了過去,在追了20多米后將跌倒的男子控制住。
當時民警就聞到男子身上有一點酒味兒,就給他做了一次酒精測試,但測試結(jié)果根本不夠處罰的條件。
那男子為什么要逃跑呢?民警開始搜查該男子的車輛,一檢查給民警都嚇了一跳,車的副駕駛位置居然放著一把自制的狙擊步槍。
因為男子涉嫌非法攜帶槍支,民警立即報告給指揮中心,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分局繁榮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
“槍是怎么回事?”“這是射釘槍!”面對民警的發(fā)問,男子狡辯著。“槍上有狙擊步槍的瞄準鏡,是什么意思?”“槍不是我的,我不知道。”男子繼續(xù)狡辯。“車里為什么會有槍?”“車剛剛借給別人開了。”男子依舊為自己辯解,還喊自己身上疼。
隨后,男子被繁榮派出所民警帶到所里繼續(xù)審查。民警從他的車里還搜查出一把自制手槍、少量的彈藥和少量毒品。
當天凌晨,男子因尿檢陽性,涉嫌吸毒,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交警部門調(diào)查還發(fā)現(xiàn),該男子2013年因醉駕被警方查獲,駕駛證已經(jīng)被吊銷,屬于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因此給予他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目前,關(guān)于這名男子案件的其他情況,警方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