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廖澤輝
職務: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
今年6月8日,我們接到大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舉報稱:單位原招投標保證金專管員梁某在任職期間,把其保管的大量保證金占為己有。接到報案后,經檢察長決定,我院反貪局偵查三科迅速出擊。
經查:梁某,女,30歲,2011年11月參加工作,于2014年2月至3月任大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標保證金專管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構招標單位做假賬的手段,將單位保證金存入沒有參與招標的單位,然后又存入自己賬戶占為己有。本案的重點在于事實清、人難找。梁某在一年前就辭職回家生小孩了,同單位的人不聯(lián)系,家庭住址也很神秘,不向外人透露。為了盡快找到人,避免嫌疑人逃跑或將贓款轉移,專案組在全市拉網式排查,在嫌疑人登記的住處及嫌疑人可能出現(xiàn)地方進行調查,最后通過技術手段,在大連星海廣場一家樓盤將嫌疑人抓獲。
據(jù)梁某交代,工作后看人家花錢痛快,心生羨慕。工作兩年后,她把貪婪的目光轉向了自己保管的公款上,一次她將10萬元保證金轉移到自己的名下,偷偷地到商場買了自己心儀的商品。自從那次以后就一發(fā)不可收拾,50萬、100萬、200萬……一次次膽子越來越大,貪污的贓款用于奢侈品和高檔消費。短短兩年間,梁某貪污單位保證金2765萬元,除買了一套公建門市房還有兩臺汽車外,其余贓款被其揮霍一空。
目前,梁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犯罪嫌疑人梁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同時也反映出發(fā)案單位在管理保證金上的諸多漏洞。